黑格尔说:“熟知并非真知。”此可谓一语中的。哲学的工作恰恰在于从人们熟视无睹的地方发现真理。对于日常生活中的人们来说,最为熟知的无疑是他们无时无刻不置身其中的现实生活。然而,对于现实生活的真相,人们却往往“日用而不自知”,这样,对于生活的反思与阐释就构成了哲学的任务。
一
人的生活首先是实存的,然而实存的生活就是人的现实生活吗?并非如此,动物的“生活”也是实存性的,但他们的“生活”只能叫做生存,而不能叫做生活。因为对人而言的生活不仅是实存的,而且是现实的。离开了实存性,固然谈不上现实生活,但仅仅具有实存性,还不就是现实生活。在实存的生存和现实的生活之间,还隔着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这就是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
马克思曾经指出:“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表面看来,这段话蕴涵着一种“矛盾”。因为从经验科学的视野看,人的实践活动建立在也不能不建立在“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之上,因此“现存的感性世界”应当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但马克思在此却反其道而行之,认为不是“现存的感性世界”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而是人类实践活动是“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这岂不是颠倒事实。这的确是一种颠倒,对(经验)事实的颠倒。但正是通过这一颠倒,马克思实现了一种视野的转换,即从经验科学、日常常识的视野转换为哲学的视野,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逻辑亦由此展现出来。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实践活动构成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外部世界只有受到实践活动的“改造”,才有可能进入人类社会历史的领域,进而成为人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在此,人的实践活动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和基础性(并非事实上的先在性)。为了理解的方便,我们在这里不妨把实践看作一种视阈,只有进入这一视阈之中并被这一视阈加工改造过的外部世界或自然界才能够成为人所生活的现实世界(上面提到的“现存的感性世界”无疑是已经经过加工改造的现实世界)。当然,这并不否认这一视阈之外或进入这一视阈之前的外部世界的实存性和先在性。“自然对象在其自身的客观实在性和历史先在性这一点是绝对的,这并不以实践的发生而转移,这是马克思哲学逻辑的客观视角。同时,自然对象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类生活的基础和实践(认识)的对象,这是由实践发展的历史条件决定的,这是马克思哲学逻辑的主体视角。”
二
把握了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逻辑,就可以弄清生活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才是现实的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建立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之上并被实践活动所加工改造过的生活才是现实的生活,否则只能是非现实的、实存的生活。而严格讲来,非现实的、实存的生活只能是一种纯粹自然生理意义上的生存。(自然)生存与(现实)生活的差别就在于是否进入实践的“视阈”并被其所加工改造。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实践的加工改造究竟给生存增加了什么,从而使其摇身一变,成为了(现实)生活呢?换言之,生活的现实性比生存的实存性到底多了点什么?(正是这一什么使现实生活成其为现实生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商品之谜的揭示给了我们关键性的启示。马克思指出商品之所以是商品,不仅因为它有用(这一点非商品的物品也可以具有),具有使用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它具有交换价值(这一点非商品的物品不具有)。交换价值作为商品的社会属性,虽然一定要、也不得不“附着”在商品的自然属性之上,但就其基本性质和来源来说,却和商品的自然属性完全不同。因此不能用分析自然属性的方法来分析作为社会属性的交换价值。“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化学家在珍珠或金刚石中发现交换价值”。“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抽象是唯一可以当作分析工具的力量”。而只能从隐藏在商品背后的人类活动中探寻交换价值的本质。正是沿着这条道路前行,马克思最终揭示了商品之谜:隐藏在物与物背后的人与人的关系。三
马克思对“商品之谜”的揭示对于我们探索“生活之谜”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它给我们指示了方向:必须超越作为自然、物理存在的物,从隐藏于物背后的作为社会存在的人(人的活动、人的关系)之中探索生活之谜。这就意味着生活的秘密不在物,而在人,在人的社会性存在之中。于是,我们就可以知道,(现实)生活多出来的那个使其超越(自然)生存,而成其为(现实)生活的“什么”,就不是物理性、实存性的自然存在,而是历史性、功能性的社会存在。进一步讲,这种社会存在就是人们无时无刻不置身其中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是“属人”的,也就是说,是人所专有的,因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他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正是这种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人人都能理解、能领会的“属人”的“关系”使生活充满了意义,使世界不再是自然存在物的集合体,而成为了人的生活世界;同时也使实存性的生存变成了现实性的生活。从另一个角度看,人的生活正是一个不断创造关系和意义的过程。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以上分析中我们之所以将现实生活分为两个部分:实存性的自然生存(物的一面)和“属人”的社会关系(人的一面),纯粹是为了研究的方便而进行的理论抽象。事实上,现实生活本身乃是物与人、实存的自然与“属人”的关系的内在统一。这种统一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和基础性,即只要置身于生活之中,就已经被这种统一所笼罩了。人所“遭遇”到的一切,都不仅仅是物或者物的集合,而“直接”就是物与人的统一体。比如当你走进教室,看到的“直接”就是讲台(物与人的统一体),而不是木头(物)。具体而言,你不是先看到一个黑色的长方形的平面,然后看到一个桌台,再后看到桌台下面的木质的底座,最后再把它们综合起来,从而看到讲台。实情并非如此,而是你“一下子”就看到了讲台(那些组成讲台的物、感觉材料,如色彩、形状、质料等,不过是你事后分析出来的,是抽象思维的结果。而且这种分析和抽象活动,不过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派生形态,而非源初形态)。就像人走进音乐厅,听到的“直接”就是音乐,而不是一系列声响、音波的组合;走进美术馆,看到的“直接”就是绘画,而不是一系列色彩、光波的集合。所以马克思说:“人的眼睛与野性的、非人的眼睛得到的享受不同,人的耳朵与野性的耳朵得到的享受不同,如此等等。”因为“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的人的感觉”(社会的人感觉到的是物与人的统一,而非社会的人感觉到的只有物,没有人)。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第40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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