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家主义”传统已经延续了两千年。近代以来,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这种模式总是和危机难舍难分
最近几个月,沸腾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迎来了一群新的玩家:大型国企。一方面,各大国有房地产商发动强大攻势,不惜重金夺取大量黄金地段,从而将已经很高的地价推向新高;另一方面,那些不主营房地产业务的央企也纷沓而至,力图在日渐扩大的地产市场上分一杯羹。在国有经济已经控制了电信、石油、煤矿、烟草、电力、航运等利润最高、效益最好的垄断行业后,房地产业似乎在成为下一个热门,因为土地几乎是整个经济体系里尚未被占有和开发殆尽的唯一核心资源。
我们可以把中国这种独具特色的经济模式叫做“国家主义经济模式”(Economic Statism),或者“经济国家主义”。应该明确,它与现代西方的凯恩斯主义、前苏联的斯大林体制、北欧模式和中国毛泽东时代的计划经济模式迥然不同,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模式”。所谓经济国家主义,是指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某些关键领域和环节全面控制和支配,尤其是在信贷、土地、流通、资源等关乎宏观经济全局的核心领域,以行政权力和政府运作代替市场机制和私营企业。
从“盐铁官营”到“央企时代”
中国国家主义经济模式的形成可以追溯到战国晚期的集权国家建构。根据西汉《盐铁论》的描述,这一模式已经支配了当时中国经济的命脉。汉武帝时代国家掌握的盐铁酒业,正是中国式“国有企业”的最早雏形,而群儒对于官方经济政策的批评和质疑,包含了许多对民间资本最早的辩护。后来在王莽和王安石两次大规模的改革中,政府又曾尝试系统和全面地控制整个社会经济,最大限度地掌握资源和财富,动员全部的社会剩余进行战争或社会改造。王莽事无巨细的国营垄断计划和针对所有大小行业的营业税,大概是历史上最全面的一次经济“国有化”战略。王安石提出的国有对农村信贷和商业的垄断性经营,也算是世界上头一遭如此大规模地推行国有银行和供销制度了。
“国家主义”大多时候不会太泛滥,国家在常态下也给予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而把主导权限于国民经济的部分关键领域,基本上能够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之间维持一个平衡。
如果说“经济国家主义”有其深远的历史根源,那么近代以来各种内外因素更强化着中国的经济国家主义。一言蔽之,近代中国的国家主义经济模式是“危机”催生的,是清帝国和随后的中国历代政权在危机下被迫或者主动选择的、由国家主导的制度变革。有两点对这些变革至关重要:首先,这不是用一种全新的体系去取代旧体系,而是延续旧体系的某些规则,并且将一些潜在的可能性变成现实。其次,每一次制度变化又限定了下一轮发展和变化的路径,也就是制度经济学家所说的“路径依赖”。
晚清危机的内忧外患,使得帝国被迫放弃千年来支配帝国权力的科举制度及其相关的政治、文化、经济制度,改变了上千年来文化-政治精英的统治格局,为社会力量的崛起奠定了基础。两次鸦片战争失利后的洋务运动虽然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提高中国的国力,但却留下了“官督商办”这一早期的“国企”制度模式,从国有军工和重工业蔓延到民生产业;以日本侵华战争为契机,国民政府重组了国民经济体系,建立了最早的集政治、社会、经济功能于一身的大型国有企业和银行,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国有企业和单位制度的起源;在与国民党政府以及“三座大山”的对抗中,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农业集体化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彻底改变了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缔造了新中国独有的国家集权、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后来,在冷战的严酷环境和激烈竞争条件下,毛泽东发动了数次大规模的、改造中国经济社会形态的政治运动,企图引入地方社会力量直接参与国民经济的集中管理,结果导致空前的危机;三十年前,在文革造成的巨大社会经济危机面前,中国政府选择了改革开放;二十年前,在苏东体制垮台之初,中国进一步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步骤地对国有企业、社会事业(事业单位)、税收制度、外贸与金融体系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又以“抓大放小”的国企改制以及集中税权的分税制改革最为关键。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都在促使中国经济结构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当年,通过朱基“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国家把大部分地方和小型国有企业的命运交予市场,而那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全国性企业存留下来,成为庞大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集团(央企)。这些在资源、信贷和政策等方面居于有利地位的经济实体成为日益市场化格局下中国国家主义模式的新支柱,也标志着已经存在了两千年的“中国模式”在当代得到了“完美复制”。
“国家主义”利与弊
从历史角度看,这种诞生于危机的国家主义体制最大的优势也确实在“危机时刻”才能得到全面体现。就拿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机来看,中国无疑是政府反应最快、干预力度最强,同时也是效果最为明显的国家。到目前为止,中央政府的“四万亿”刺激计划和地方政府在异常松弛的信贷政策下投入的若干万亿“经济刺激”方案已经颇见成效。这若干万亿到哪里去了?许多分析人士都认为,很大一部分正是流入了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手中,然后再流向各种金融、生产要素以及商品市场。于是就发生了目前正在展开的国企声势浩大的买地运动,从拉动内需、促进GDP快速增长这一点来看,它的作用无疑是正面的。
以央企为代表的中国经济中强大的国家力量,除了有应付危机的优势以外,还具有重大的政治和战略意义。首先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控制能力,强大的国有部门有利于国家执行某些经济政策,尤其是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部分产业政策;其次,出于国家经济安全的考虑,一些提供公共和国防产品的部门确实有必要或者只能处于国有资本控制之下。
但是,从现在看来,经济国家主义的过于强大造成的问题已经超过了它对整个中国经济的正面功能,甚至对中国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威胁。
首先,过于强大的国家经济主义已经间接成为许多经济社会矛盾的根源。这一点和历史上经济国家主义的困局可以说是一脉相承。让国有资本在许多关键性、战略性部门扮演一个关键的甚至主导性的角色,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就像参加盐铁会议的儒家知识分子最先提到的,国有资本过度的膨胀将演变成“与民争利”。众所周知,在当今的制度安排下,中国的国有企业并没有做到、也很难真正做到真正的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因此,国有资本在政策、价格和信贷等方面享受优待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就造成国民经济分配系统一系列的不平等和无效率。从产品市场看,许多服务商品的价格或者由于缺乏有效市场竞争而偏高,例如民航、银行和能源;从资本市场看,虽然民营企业和个体创业者在他们所存在的行业里总体上效率更高,但融资却比国企困难得多;从劳务市场看,大型国企、尤其是被称为“豪门”的央企雇员的实际收入和福利要比同行业民企雇员收入高得多,比起国民经济平均收入更是高出3-4倍有余,而劳动的价值和效率却不一定更好。那些效益好、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型国企如同一个个独立王国,在国家与政府的羽翼下可以灵活分配垄断“租金”,却不一定能够创造更多社会价值。这就导致社会财富的转移而不是创造。其结果就是社会资源分配的扭曲和不平等,从而导致社会不满的产生。
国家加强对经济控制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扩大税收,增强国家本身财力,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的引导与调控能力。的确,自从分税制和“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实行后,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财政的收入得到明显提高,而其中一大部分正是来自于国企。另一方面,从2007年起,中央政府也开始向部分国企征缴所谓“暴利税”。但从长远来看,过度的国家主义对税基有极其负面的影响。这是因为上述“良性循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个国家税基的不断增长,但是国家税基的长期增长,取决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国民收入的长期增长。而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政府在政策法规上越是相对扶助国有企业,也就越压抑生产率较高的私营部门的发展。
与许多发达国家不同,中国正处在一个许多资源尚未充分市场化的时代,城市化方兴未艾,交通信息产业起步不久,金融市场尚未完全成型,最重要的“人口红利”也还未结束。这一阶段经济增长的源泉很大程度上是“结构性”的,例如土地资源开发、人口转移、基础建设投资等,而不是来自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现在,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利益共同体:政策大幅度向国企倾斜,税收也大力依靠国企,而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被这种歧视性的制度安排排斥在外。这就导致了国民经济体系激励机制宏观上的严重扭曲,从而进一步导致微观层面的扭曲——垄断性国企内部缺乏效率的激励机制和治理结构。有理由怀疑,若干年后,当中国“结构性”增长要素开始枯竭的时候,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国企如何继续为国家导向的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税基?甚至不需要等到那么远。如果让这种体制造成的畸形分配格局继续发展,也逐渐会威胁到社会稳定,动摇经济发展的基础。从各国经济发展经验看,财富产生于在规制下开放的竞争,对外封闭的利益分配集团越多,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就越僵化,以致走向停滞。这一基本规律适用于历史上任何国家过度干预的体制,也同样适用于当今的中国。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的国企改革曾从战略高度出发,力图把央企打造成体现中国经济国力的旗舰企业,让它们开拓海外市场,与实力雄厚的海外集团一决高下,为中国的国家利益服务。最新的全球五百强的名单上有24家央企集团,它们都是名副其实的“豪门”,在各自行业垄断了整个中国市场的很大部分资源。这些企业能够入围,毫不奇怪,也完全符合当初的战略构想。的确,从资产和市值上看,中国已经拥有了世界上最大的银行、排在前列的石油公司和电信运营商,但这远不能说明中国的央企就具有了全球竞争力。与央企集团并立的绝大多数是海外私营集团,它们在资本效率、劳动生产力、公司治理和技术等方面仍然牢牢占据着绝对优势。除了少数必须要“走出去”的资源型央企外,中国的“大航母”一般只是游弋在自己的“领海”,而这些领海很大程度上还是靠国内市场垄断权力、国有银行的无限支持以及防止跨国与民营企业进入的各种界碑来维持的。不过这并不妨碍它们扩张。与当初的构想不一样,它们的扩张是横向的、对内的。上面所说的国企向地产业的“大进军”就是很好的一例。还有在钢铁行业,近来“国进民退”趋势更为明显。
“结构性改革”如何入手
近年来,改革中国经济增长结构的呼声越来越高。尤其是在这次金融危机之后,许多观察家都认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在很多方面是难以为继的。与日本和“四小龙”高增长期呈现出的收入和消费迅速增长不同,中国民间消费和私营部门工资收入的增长要大大落后于投资、储蓄(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和企业盈余)和政府税收。截至2008年,中国的消费仅占GDP的35%,在世界各大经济体中是最少的,而且比上世纪90年代还有回落。强大的国家力量控制了整个经济的大多数核心资源,但却缺少公平有效的方式将其转化为社会财富与福利,而这些资源本来是可以为社会创造巨大的财富和购买力的。几年里政府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这标志着一个新的再分配战略的开始,但这还是无法改变生产和一次分配领域的扭曲局面。归根结底,中国需要对国家主义经济模式进行修正,在保持国家规制能力的基础上“有所不为”,把一些由国有资本主导的领域逐渐向民间资本开放,从而引入竞争机制。不引入结构性改革,中国的经济发展很难持续,经济发展和社会正义、政治稳定之间的矛盾也会凸现出来。
结构性改革需要考量以下几点:
有效监督国企。虽然现在国企的预算已经在自负盈亏的“硬约束”形式下,但它们的国家或地方的垄断背景,再加上国家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倾斜,使得这种约束缺乏意义,有时反而滋长了浪费。这一制度并没有完全改变计划经济时代那样的利益格局。国企既然掌握的是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国有资产,就应当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咨询,基本财务应当向社会公开。
给国企划界。政府应当对国有资本的扩张加以控制。除了一些攸关国运的战略性领域,国有资本的运用范围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经济学家普遍认为,除了极少涉及国家核心战略利益和公共福利的产业实行国营外,对于那些产生巨大财富产业,国家应当主要让私人经营、国家只是以抽税的办法来管理。
促进竞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史已经证明,中国真正最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只有通过充分竞争的市场来培育;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可以积极引导和扶助某些行业(而不是个别企业),但不能用行政手段去代替和干预竞争。
“藏富于民”。早在王莽变法之前,司马迁就以为天下财富有限,非藏于民即藏于官,与其藏于官,不如藏于民。现代经济学家普遍认为,除了极少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和公共福利的产业,竞争下的私营企业总是比国有企业有更大的活力。对于那些社会福利的,对于那些产生巨大财富产业,国家应当主要以私人经营、国家抽税的办法来管理。
中国的“国家主义”传统已经延续了两千年。近代以来,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这套模式总是和危机难舍难分。这次国家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积极策略,又进一步使得国家力量在国民经济生活中无边界、无效率地膨胀。
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现在缺乏的是应对“常态”的模式。当经济增长和社会变迁成为常态,为了让经济增长变得可持续,就必须找到一个合理的模式,使得经济增长本身与社会整合相互促进。为此,以增强国家力量(政府力量)为最终目的的国家主义战略显然是不够的。这是因为目前增强国家经济力量的利益的受益人只局限于那些政府和国企的工作人员,而他们只是整个社会的一小部分。不均衡的分配制度,尤其是秘而不宣的“灰色收入”和隐性福利制度,在不同群体之间造成了巨大鸿沟,进而威胁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信。让以民营资本代表的社会力量的利益获得自我表达和发挥的空间,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整体的运行效率,更可以避免未来社会危机的产生。
(作者单位:新加坡国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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