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华碧
一、基本信息
性别:女
生日: 1947年
出生地:贵州省湄潭县
公司: 老干妈风味食品
总部: 贵阳市
09胡润 女富豪榜 贵州老干妈陶华碧排名32
2008胡润富豪榜排539位
二、基本简历
陶华碧简介
版本一:陶华碧,,女,汉族,一九四七年出生,籍贯贵州省湄潭县,现任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贵阳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贵阳市南明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副主席、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贵阳南明春梅酿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先后荣获南明区“巾帼建功标兵”,南明区“创卫先进工作者”,贵阳市“巾帼建功标兵”,贵阳市“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先进个人,贵州省“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杰出创业女性,中国百名优秀企业家,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版本二:陶华碧,“老干妈”风味食品系列(如,“老干妈香辣酱“)的创始人。
1989年,陶华碧开了个简陋的餐厅,专卖凉粉和冷面。当时,她特地制作了辣椒酱,作为专门拌凉粉的一种作料,结果生意十分兴隆。有一天,陶华碧没有去菜市场买辣椒,以为缺少辣椒酱也不会耽误生意。谁知顾客来吃饭时,一听说没有辣椒酱,居然都转身就走。这件事对陶华碧的触动很大。她从此潜心研究辣椒酱,经过反复试制,她做的辣椒酱风味更加独特了。很多客人吃完凉粉后,又掏出钱来买一点辣椒酱带回去,甚至有人不吃凉粉却专门来买她的辣椒酱。有人对她说:“你既然能做出这么好的辣椒酱,还卖什么凉粉?干脆开家辣椒酱工厂算了!”
于是,陶华碧舍弃了苦心经营多年的餐厅,于1996年7月借南明区云关村委会的两间房子,招聘了40名工人,办起了食品加工厂,专门生产辣椒酱,定名为“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结果,这个没上过一天学的农村妇女,白手起家,在短短的6年间创办出了一家资产达13亿元的私营大企业。 2006年企业产值12亿元,上缴税金1.67亿元。
三、集团介绍
老干妈企业介绍
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见龙洞路138 号,成立于一九九六年,企业现拥有一栋四层的多功能办公大楼及四个生产基地,占地二万多平方米,员工2000 余人,管理、技术人员246 人。
自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在贵州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在企业创始人陶华碧女士的带领下,全体老干妈企业的员工秉承“诚信为本,务实进取”的企业精神,通过九年的艰苦创业,企业已经发展成为全国知名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目前老干妈公司已形成日产量120 万瓶辣椒制品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风味豆豉、油辣椒、鲜牛肉末、水豆豉、风味腐乳等20 余个系列产品,是目前国内生产及销售量最大的辣椒制品生产企业。
公司在前进中不断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除新增生产能力外,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企业综合生产经营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在管理上引入了现代化管理体系,并行之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竞争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在产成品和原辅料质量监控方面,公司建立了技术手段较为齐全的质量监控中心,提高并强化了原辅料及产成品的自检、自测能力,做到每批次产品都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生产,出厂前抽样送省内质量检测及食品检验的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几年来,由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质量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使历年来产品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卫生、质量标准,产品出厂合格率始终都位于同行业榜首,先后被授予“全国食品行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检验合格企业”、“全国乡镇企业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并顺利通过了ISO9001:2000 质量体系、ISO1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HACCP认证,产品“油辣椒”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油制辣椒”系列食品获得“中国名牌”称号,并由我公司作为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发布了国内首个“油制辣椒”国家标准。
创业之路
2006 年10 月,新一届胡润中国女富豪排行榜出炉,一位年届花甲的贵州妇女以10 亿元身家名列第21 位,与她并列的是“俏江南”的董事长张蓝。
她叫陶华碧,她并不出名,但全国人民却对她非常“面熟”——印有她肖像的“老干妈”系列辣椒制品日产43 万瓶,畅销全国,远销数十个国家,由她一手创建的“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超过13 亿元,年产值超过4 亿元。
上世纪80 年代初,陶华碧还是一名在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镇卖凉粉的小摊主,几年过去了,陶华碧将小摊“扩建”为能摆下几张餐桌的“实惠饭店”,为了吸引食客,她免费赠送自家制作的豆豉辣酱、香辣菜等小吃和调味品,没想到竟大受欢迎。于是,陶华碧白天开饭店,晚上在店里做好第二天卖的豆豉辣酱。在这期间,尽管自己生活拮据,陶华碧仍然接济了附近学校的一名贫困生,学生感激地称她为“干妈”。久而久之,“老干妈”的名号在龙洞堡叫开了。
“既然能做出这么好的豆豉辣酱,还开什么餐馆?干脆开家豆豉辣酱工厂算了!”一位顾客半开玩笑的话却触动了陶华碧。1994 年11 月,“实惠饭店”更名为“贵阳南明陶氏风味食品店”,主营豆豉辣酱等佐餐小吃、调味品。由于豆豉辣酱越卖越好,1996 年8 月,陶华碧借用南明区云关村委会的两间房子,终于办起了辣酱加工厂,在乡邻们口中叫了多年的“老干妈”开始作为产品品牌出现。
可是,大批辣酱生产出来后,当地的凉粉店根本消化不了。陶华碧又亲自把辣酱送到贵阳市的各个副食品经销商处“试销”,一周之后,订货电话纷至沓来,“老干妈”的销售网络得以辐射整个贵阳市。水深水浅已经试出,“干脆,我扩大规模,把工厂办成公司吧!”
1997 年11 月,“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一个辣酱作坊几经“扩大产能”,终于走上了公司化发展之路。当一位出身草根、文化水平有限的“老干妈”,不得不面对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的现代企业制度时,习惯了事必躬亲的陶华碧明显感到力不能支。产供销问题、财务报表、人事管理,工商、税务、城管等“外事活动”让这位中年妇女应接不暇。
她想到了接班人问题,长子李贵山就此接过了家族企业的权杖。高中文化的李贵山从部队转业后在地质队工作,并未直接参与“老干妈”的经营管理,而在老干妈“公司化”之后,他看到母亲的难处,决定辞职下海,出任公司总经理,“老干妈”二代登上了历史舞台。此后,公司陆续引进了几个大学毕业生,发展成为管理骨干。
在家族企业交接班的问题上,比“老干妈”历史更长的安徽芜湖“傻子瓜子”则颇为尴尬。1972 年,“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九也是以炒货作坊起家,邓小平同志曾在1983 年、1984 年两次以年广九和他的傻子瓜子为例,明确表示中国政府鼓励发展私营经济。与“孤儿寡母”创业的陶华碧母子不同,年广九经历了四次婚姻,共有四个儿子,最小的仅7 岁。
年广九早早将企业资产分割给几个儿子及前妻、女儿,导致“傻子系”企业大而松散,家族成员之间矛盾重重。年的长子和次子甚至为了商标使用权闹上法庭。
“老干妈”也同样遇到了“商标之惑”。这家诞生于中国乡土、一直依靠自身积累实现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草根公司,在李贵山寻求走向全国之路时,层出不穷的仿冒品成为巨大的绊脚石。
1997 年,“老干妈”的名号在贵州省内已广为人知,但李贵山意识到,公司化的“老干妈”要摆脱昔日小作坊的身影,必须尽快注册商标,才有可能使区域性的豆豉辣酱打进全国主流化调味品市场。在此后的3 年间,李贵山先后数次提出“老干妈”商标注册申请,却连遭失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干妈’为普通的人称称谓,故‘老干妈’用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为由驳回了李的申请。漫长的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使“老干妈”丧失了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最佳时机和基本手段,因而陷入了被侵权假冒者肆意围攻的噩梦之中。老干妈致命弱点在于,它并没有特别高的技术含量,只有特殊工艺和配方,因而在品牌名称、外包装方面很容易被仿冒。
自1997 年以来,仿冒“老干妈”的产品多达五六十种,造假地遍及湖南、四川、陕西、甘肃等省及贵州本省等传统食辣区。
1999 年2 月,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湖南华越食品公司及销售“华越老干妈”的北京望京购物中心侵犯其合法权益。
在给法院的答辩状中,华越公司等二被告声称自己并未侵权。他们的一个重要论据是:“原告未对‘老干妈’进行注册,因此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法院一审判决:华越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其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之前的照搬老干妈公司的瓶贴、赔偿对方经济损失15 万元,对老干妈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未予支持。老干妈公司决定“战斗到底”,继续上诉。2001 年3 月20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贵阳“老干妈”的上诉请求,认定“华越老干妈”侵权成立,判令其停止使用“老干妈”商标名称,停止使用与贵阳“老干妈”瓶贴相近似的瓶贴,同时赔偿贵阳“老干妈”公司经济损失40 万元。陶华碧、李贵山母子终于赢得了这场“老干妈”保卫战。
老干妈的发展壮大,不仅企业自身不断取得飞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一批上游产业的发展。老干妈如今至少带动了贵州20 万农民增收。
目前,老干妈的日产量达120 万瓶,该公司每天要消耗干辣椒30 吨、菜油80 吨、大豆40 吨,以及花生、大蒜、花椒、生姜等大批农产品。
老干妈油辣椒制品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占有约70%的市场份额,行销全球几十个国家。按照企业的远景规划,将力争在2010 年达到50 亿元的销售额,尽早打造“百亿级”企业,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辣椒行业的领头羊。
“老干妈”的由来
陶华碧女士原是核工业部206 地质队的一名普通家属,十几年前丈夫不幸去世,给她留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生活,她毅然挑起了养育孩子的重任,在地质队所在地的龙洞堡街上靠卖凉粉、米豆腐维持生计。当时,邻近的贵阳红星机床厂技校的许多学生因陶华碧女士为人厚道、待人热情,待学生好而经常光顾她的摊点,其中有一位叫欧阳梓刚的学生因家境不好,成天调皮捣蛋、打架斗殴,陶华碧女士像母亲一般地对他进行说服教育,在生活上关心他,在得知他家境贫困时又对他予以资助,打消了他一度辍学的念头并一直助他完成了学业,还帮助他改掉了身上许多不良的习气。现在的欧阳梓刚已是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委员、县私营协会会长、县某茶叶公司的经理。当时的欧阳梓刚非常感激敬爱的陶华碧女士,将她视为自己的母亲,于是尊称陶华碧女士为“老干妈”,技校的其他学生也都随之喊起了“老干妈”,于是老干妈这称谓不径而传,连周围的许多群众也亲切地称陶华碧女士为老干妈了。
1996 年陶华碧女士创办了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公司产品也定名为“老干妈”。
经典案例
“老干妈”之争
【贵阳“老干妈”的兴起与烦恼】
说起“老干妈”,消费者都知道这是风味食品的名称,特别是一种风味豆豉的名称。但对于它的起源,恐怕很多人还难以说清。
人怕出名猪怕壮,商品好了是跟风进和假冒狂。贵阳“老干妈”公司的商品也不例外。由于产品质量好,知名度高,1998 年5 月至1999 年1 月,“老干妈”产品在全国各地相继被跟进和仿冒:出现了多家仿冒的厂家,出现了由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老干妈”系列产品。这种情况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侵犯了贵阳“老干妈”公司的合法权益。应贵阳“老干妈”公司的请求,1998 年、1999 年,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多次向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公函,请求予以查处各种仿冒“老干妈”产品的不法行为,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分别进行了查处。
【湖南的“老干妈”】
在众多的跟进或者仿冒“老干妈”产品的厂家中,湖南华越食品有限公司是规模不小的一家。华越食品公司于1997 年9 月成立,并在次月与贵阳南明唐蒙食品厂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开发生产“老干妈”风味豆豉,南明唐蒙食品厂提供技术,华越食品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及场地。同时,华越食品公司还请著名书法家史穆先生写了题词,“祝愿湖南华越老干妈风味豆豉飞黄腾达”。在同年11 月,双方联合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即开始上市。但是,与贵阳“老干妈”公司使用的包装瓶瓶贴相比,湖南“老干妈”使用的包装瓶瓶贴除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厂址电话、邮政编码不同,以及将陶华碧女士肖像换成了刘湘球女士肖像外,其余色彩、图案、产品名称及“老干妈”三个字的字体均相同。在联营产品的外包装上,“老干妈”三个字的字体则是从史穆先生的题词中临摹下来的。
为了能使自己生产“老干妈”于法有据,华越食品公司在1998 年1 月以其法定代表人易长庚设计的“老干妈”风味豆豉的瓶贴,提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申请,并在同年10 月被中国专利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这一瓶贴与李贵山设计的贵阳“老干妈”公司使用的瓶贴相比,前者是写有文字的椭圆形图案,后者则为菱形图案。随后,华越食品公司与南明唐蒙食品厂将其联合生产的风味豆豉的瓶贴进行改版。改版后的瓶贴使用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图案,但仍使用了与贵阳“老干妈”公司产品瓶贴中字体相同的“老干妈”三个字。
1998 年4 月,华越食品公司与南明唐蒙食品厂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解除联营关系。不过,华越食品公司开始单独生产“老干妈”风味豆豉等系列风味食品,并仍以“老干妈”为商品名称,继续使用原来的包装、装潢。华越食品公司为宣传其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投入160 万元的巨大广告费用。
竞争与维权的白热化,最终导致两家“老干妈”用长达三年半之久,在京城演绎了法院和国家商标局两出斗法大戏。
【斗法于首都法院】
(一)争讼于中级法院
有了自己的“老干妈”外观设计专利权,湖南“老干妈”开始挺进京城。1999 年5 月,华越食品公司与北京市兴蜀蓉府南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向后者销售包括“老干妈”风味豆豉在内的价值7 万余元的系列产品。随着兴蜀蓉府南食品公司的销售渠道,湖南“老干妈”上了京城的货架。由于与兴蜀蓉府南食品公司之间的商品代销关系,有名的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也开始销售湖南“老干妈”系列风味食品。出于慎重起见,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审查了由兴蜀蓉府南食品公司提供的华越食品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进京食品、食品用产品卫生质量认可证,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税务登记书及购销合同等相关文件。
贵阳“老干妈”公司岂肯退让!为了收取证据,它在1999 年8 月从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购买了华越食品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及“老干妈”风味辣三丁。这些商品的外包装瓶上使用的均是华越食品公司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瓶贴。
证据齐备,开始行动!1999 年11 月30 日,贵阳“老干妈”公司以华越食品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盗用了其产品的特有名称,并仿冒其产品瓶贴,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误认,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违法销售华越食品公司生产的仿冒“老干妈”产品,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停止在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与其产品瓶贴相近似的包装、装潢,停止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销毁被控侵权产品及其标识、瓶贴,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4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贵阳“老干妈”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具有一定的历史过程,“老干妈”作为该公司生产的风味豆豉的商品名称已得到特定地区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和理解。“老干妈”作为商品名称,已与该企业及其生产的风味豆豉密切相关,成为一体。该产品在同类商品领域内是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的,意味着在一定范围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该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法律应对其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贵阳“老干妈”公司所使用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包装瓶瓶贴的设计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亦应予以保护。
华越食品公司在最初使用该商品名称时,贵阳“老干妈”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已在一定的范围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华越食品公司对使用该商品名称的历史渊源,缺乏合理的依据,这种使用方式具有明显的“搭车”故意。华越食品公司的此种使用方式极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造成误认。华越食品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华越食品公司除继续使用已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包装瓶瓶贴外,不得再使用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相近似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包装瓶瓶贴。贵阳“老干妈”公司要求经济赔偿的数额偏高,将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鉴于国家商标局已审定“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并予以核准注册,故贵阳“老干妈”公司请求华越食品公司停止使用“老干妈”的商品名称及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销售的华越食品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所使用的包装瓶瓶贴已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故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的销售行为没有侵犯贵阳“老干妈”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华越食品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其在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前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相近似的包装瓶瓶贴、赔偿贵阳“老干妈”公司经济损失15 万元,驳回贵阳“老干妈”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二)酣战于北京高级法院
贵阳“老干妈”公司、华越食品公司均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贵阳“老干妈”公司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虽然华越食品公司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精神,法院应对其专利权进行具体的分析,并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而原审法院以其拥有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认定不构成侵权,缺乏法律依据。2、华越食品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尚处于核准异议的复审阶段,没有获得最终授权,但原审判决却认定其已获得商标权,显然是错误的。3、原审判决判定华越食品公司只赔偿经济损失15 万元,没有合理的依据。4、原审判决判定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不承担侵权责任是错误的。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华越食品公司则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1、根据华越食品公司与贵阳南明唐蒙食品厂签订的“联营协议”内容,由贵阳南明唐蒙食品厂提供联营产品的瓶贴,因此,被控侵权产品的瓶贴不是华越食品公司设计的,侵权责任不在湖南华越食品公司,华越食品公司没有侵权的故意。2、在贵阳“老干妈”公司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时,华越食品公司已经不使用该瓶贴。3、贵阳“老干妈”公司的产品不是知名产品,不可能造成同一地区消费者的误认;另外,信息沟通的欠缺造成了不适当的竞争。华越食品公司在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实施了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相冲突的经营行为,是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本质区别的。因此,华越食品公司虽使用了原审判决的瓶贴,但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第一、二项,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观点如下:
1、一般认为,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根据本案的相关事实,贵阳“老干妈”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食品自投放市场以来,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在较短时间内产品便畅销全国,销售量一直呈上升趋势,为国家纳税上千万元。既使在市场上出现了侵权产品的情况下,其销售量仍然处于上升趋势。由于该商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属于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故应认定该商品为知名商品。
2、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不需要任何部门的认定或授予,而完全是经营者的一种市场成果,只要一种商品名称在市场上具有了区分相关商品的作用,就应认定具有了特有名称的意义。“老干妈”作为一种地方风味豆豉的商品名称是贵阳“老干妈”公司创先使用的,也是由于贵阳“老干妈”公司的使用而知名的。“老干妈”三个字虽然没有独特的创新,但由于贵阳“老干妈”公司的使用,使“老干妈”三个字已经与贵阳“老干妈”公司及其生产的风味豆豉密切相关,不可分割,成为了该商品的代表和象征,在社会上说起“老干妈”,人们自然会想到它代表贵州“老干妈”公司生产的风味豆豉。故“老干妈”已经具有了与其他相关商品相区别的显著特征,应认定“老干妈”为贵阳“老干妈”公司生产的风味豆豉的特有名称。
3、“老干妈”风味豆豉产品的包装、装潢,不是风味豆豉产品所通用的。该商品外包装瓶贴的色彩为红色,整体图案的中部为陶华碧女士肖像,肖像下部为书写独特的“老干妈”三个字,具有与其他类似商品包装、装潢相区别的个性特征。应认定“老干妈”风味豆豉产品的包装、装潢为其所特有。将华越食品公司与贵阳南明唐蒙食品厂联营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产品的包装瓶瓶贴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的瓶贴相比较,可看出,二者除所使用的肖像、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厂址、电话、邮编不同外,其余图案的色彩、图形、文字排列、“老干妈”三个字的字型完全一致。故应认定华越食品公司与贵阳南明唐蒙食品厂联营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所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所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相近似,已给消费者造成误认,构成对贵阳“老干妈”公司享有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侵权。华越食品公司上诉认为其与贵阳南明唐蒙食品厂曾约定,由后者提供产品的瓶贴,故造成联营生产的产品与贵阳“老干妈”公司产品的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后果,其没有主观故意。因“老干妈”风味豆豉是知名商品,该产品畅销全国,故华越食品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4、华越食品公司改用其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瓶贴后,产品名称仍为“老干妈”,与在此之前产品上使用的瓶贴相比,包装、装潢的整体风格、设计手法以及“老干妈”三个字的字形完全相同,图案结构、色彩运用及其排列组合也完全一致。区别仅在于将原瓶贴上的黄色椭圆形图案,改变为黄色菱形图案,以及图案中的文字内容有所变动。但从整体上看,普通消费者仍然不能区分出该产品与贵阳“老干妈”公司同类产品的区别,该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包装、装潢仍旧与贵阳“老干妈”公司同类产品相近似,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因此亦构成侵权。现华越食品公司以使用的瓶贴已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认为其使用该瓶贴用作其产品的包装、装潢的行为,不构成对贵阳“老干妈”公司的侵权。由于本案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权利人请求保护的是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权利,它与专利权属于两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权利。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权利发生冲突,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和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原则,依法保护在先使用人享有继续使用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因此,华越食品公司以其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主张不构成对贵阳“老干妈”公司侵权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由于贵阳“老干妈”公司在风味豆豉产品上使用的“老干妈”特有名称及其包装、装潢的行为先于华越食品公司,故华越食品公司使用其瓶贴用作产品包装、装潢,并使用“老干妈”作为商品名称,已经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其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构成对贵阳“老干妈”公司的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华越食品公司上诉认为,信息沟通的欠缺,是造成两省同类企业的产品包装、装潢相近似的真正原因,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5、鉴于双方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均在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中,均未获得商标权,故原审法院认定华越食品公司已获得“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权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权赔偿确定的原则是,以权利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依据。由于贵阳“老干妈”公司没有提供其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华越食品公司也没有提供其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故本院按照实际情况予以酌定。华越食品公司在1998 年-1999 年为此产品支出广告费用近160 万元,按照商业惯例,经营者所获利润通常要高于广告投入,故贵阳“老干妈”公司要求华越食品公司赔偿40 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销售了华越食品公司生产的侵权产品,贵阳“老干妈”公司要求其停止继续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最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应予改判;贵阳“老干妈”公司的上诉理由正当,对其上诉请求应予支持,华越食品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应予驳回。于是在2001 年3 月20 日作出(2000)高知终字第85 号民事判决,判决华越食品有限公司停止在风味豆豉产品上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停止使用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瓶贴相近似的瓶贴、赔偿贵阳“老干妈”公司经济损失40 万元、在一家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向贵阳“老干妈”公司致歉,判决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停止销售华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
【斗法于国家商标局】
贵阳“老干妈”公司曾先后于1996 年8 月和12 月、1998 年4 月共三次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老干妈”商标,但均被驳回。商标局驳回的理由是:老干妈系普通人称谓,用作商标缺乏显著性。在这种情况下,华越食品公司于1998 年12 月1 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使用类别为第29 类和30 类商品。贵阳“老干妈”公司也于同月30 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陶华碧老干妈及图”商标,使用类别为第30 类商品。1999 年12 月31 日,第1376447 号30 类“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此后不久,“陶华碧老干妈及图”商标亦被初步审定并公告。
在异议期内,双方分别对对方商标提出异议。2000 年8 月,国家商标局分别作出了商标异议的裁定,驳回了双方所提的异议。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000 年5 月14 日,第29 类“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是,北京高级人民法院2001 年3 月20 日的终审判决,显然对贵阳“老干妈”公司的申请复审有利,使得国家商标局左右为难。
在经过了艰苦的自我斗争之后,国家商标局才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两年多后,推翻自己原先的观点,于2003 年5 月21 日对双方的复审申请作出终局裁定。裁定的内容是:“老干妈”首先由贵阳“老干妈”公司使用于其生产的风味食品,在较短时间内畅销全国,“老干妈”已经与贵阳“老干妈”公司及其生产的风味豆豉密切相联,具备了标示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贵阳“老干妈”公司对华越食品公司的异议成立,华越食品公司对贵阳“老干妈”公司的异议不能成立;核准注册贵阳“老干妈”公司的“老干妈”商标,驳回华越公司注册“老干妈”商标的申请。不仅如此,国家商标局还对华越食品公司在第29 类商品上注册的“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予以撤销。
之所以作出如此的裁定,是因为国家商标局很明白,如果维持原来的裁定,贵阳“老干妈”公司又不服而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结果还是贵阳“老干妈”公司最后胜利。这也是不少法学专家认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两个“老干妈”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判决实际上涉嫌在没有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干涉国家商标局正常行使行政权的原因。
京城斗法,贵阳“老干妈”公司凯旋而归!
艰辛维权
“竞夸天下无双艳,独占人间第一香。”这一赞誉牡丹的著名诗句被放在了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的首页,虽然此香非彼香,但“香辣突出”的“老干妈”已成为全国辣椒制品的当家品牌。“落尽残红始吐芳”,盛名背后是“老干妈”艰辛的维权路。其中,1999 年与湖南“老干妈”的名分之争一度引起经济界和法学界的热议,被评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年经典案件之一。
【维权 起步艰难】
在两个“老干妈”法庭对垒中,贵阳老干妈公司创始人陶华碧传奇的创业经历为其争得了先机。
陶华碧是从开小摊起家的。上世纪80 年代初,失去丈夫的陶华碧要拉扯两个孩子,就在贵阳市摆小摊卖凉粉米豆腐,因她免费赠送的豆豉辣酱受到顾客欢迎,生意日渐红火。
1994 年1 月,陶华碧开了家“实惠饭店”,还资助了一个贫困生,这位学生叫她“干妈”,渐渐地,“老干妈”就这样被叫开了。同年11 月,饭店更名为贵阳南明陶氏风味食品店,推出了以“老干妈”为名称的风味豆豉,1997 年11 月,又更名为贵阳老干妈公司。
一瓶“老干妈”饱含了多少维权路上的艰辛。
很少做广告,“老干妈”风味食品口口相传而声名鹊起。
但随之而来的仿冒者趋之若鹜——全国各地出现了由不同厂家生产的“老干妈”系列产品,这些产品中以湖南华越食品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影响最大。贵阳老干妈公司发现,该产品使用的包装瓶瓶贴除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厂址电话、邮政编码不同,将陶华碧肖像换成了刘湘球肖像外,其余色彩、图案、产品名称及“老干妈”三个字的字体与贵阳老干妈公司使用的包装瓶瓶贴均相同。
1999 年11 月30 日,贵阳老干妈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湖南老干妈告上法庭。维权的难度超出了贵阳老干妈公司的想像。湖南华越食品公司于1997 年9 月成立,同年10 月,与贵阳南明唐蒙食品厂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开发生产“老干妈”风味豆豉。
湖南老干妈认为,“老干妈”风味豆豉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并不是贵州所特有,而且,湖南老干妈的包装、装潢已取得外观设计专利。
【一审 同生共存】
其实,贵阳老干妈公司早就想到对品牌和外观设计专利加以保护。
“贵阳老干妈公司有着极强烈的维权意识。”案件代理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邹海林对当年事印象颇深。
1996 年,当时的贵阳南明陶氏风味食品店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老干妈”商标注册,被驳回。1997 年12 月,贵阳老干妈公司就该公司经理设计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包装瓶瓶贴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于1998 年8 月22 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同年12 月30 日,该公司第五次申请注册“陶华碧老干妈及图”商标,被初步审定并公告。
而1998 年1 月,湖南老干妈以其法定代表人设计的“老干妈”风味豆豉的瓶贴提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申请,该瓶贴与贵阳老干妈公司使用的瓶贴相比,只是将写有文字的椭圆形图案改变为菱形图案,但也于同年10 月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1998 年12 月1 日,湖南老干妈申请注册“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使用类别为第30类商品,该商标也被初步审定并公告。
也就是说,贵阳老干妈公司的包装瓶瓶贴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早于湖南老干妈,但注册商标被受理却晚于湖南老干妈。此案折射出我国商标注册与保护的诸多制度性缺陷。2000 年8 月10 日,一审法院认定,贵阳老干妈公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具有一定的历史过程,湖南老干妈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使用并销毁在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前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相近似的包装瓶瓶贴,并赔偿经济损失15 万元。
这意味着,两个“老干妈”可以同生共存。双方同时提起了上诉。
【二审 大获全胜】
此案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在法学界引起激烈争论。直至终审判决,观点的对峙仍在持续。
此案二审的审判长、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程永顺还记得当时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有人认为既然有外观设计专利,为什么不用专利权保护?是不是要把别的权利都解决了,才来打官司?第二,有些人认为,虽然“老干妈”的名称和包装是贵州创立的,但湖南老干妈也进行了宣传,对这一商品名称的推动作出了贡献。
偷来的权利不是权利,“就像偷来的孩子不能因为给其养大就自然合法化一样。”此外,应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即不正当竞争来审理,重点围绕“老干妈”是否是知名商品、包装和装潢是否为其特有等问题进行。
2001 年3 月20 日,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湖南老干妈构成不正当竞争,停止在风味豆豉产品上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停止使用与贵阳老干妈公司相近似的瓶贴,赔偿经济损失40 万元,并登报致歉。
判决生效后,湖南老干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期间的2002 年1 月,湖南老干妈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同年12 月,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裁定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刘湘球老干妈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2003 年5 月,“老干妈”商标终于花落贵阳,同年10 月,最高法院驳回湖南老干妈的再审申请。
“此案对侵权企业是个教训。”程永顺说,2004 年底他去湖南讲课,当地知识产权局一位副局长说对此案的判决非常不理解,后来终于想通了:如果企业不靠自己创新,总去模仿别人,永远不会有出路。
【打假为什么这么难】
终审判决后,陶华碧只说了一句话:“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
但市场上真假难辨,如今,贵州老干妈公司面临的最大冲击就是愈演愈烈的假冒伪劣产品。几年下来,打假之难陶华碧感受最深,她在一次接受采访时,几欲落泪。
贵州老干妈公司的打假行动一直没有停止,但打假维权成本高昂,要求企业靠自身力量净化市场是不现实的。
“内忧”未除,“外患”又至。2007 年,“老干妈”商标在德国又被抢注,而这却是王致和集团发现的。
此案对企业的启示就是要重视知识产权战略,合理利用法律之间及国际公约间的不协调与冲突,维护自身“潜在利益”,对正在使用的商标尽早申请注册。
目前贵州老干妈公司已在全国60 多个城市建立了销售网络,产品出口到美国、澳大利亚等30 多个国家。创立之初,贵州老干妈公司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实属难得,但在销售额逐年攀升的辉煌中,是分身不能,还是只顾埋头疾行?
市场竞争中,利用制度投机取巧、谋求不当得利的人总是有的,从企业自身讲,应该有长远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海当中什么浪都有,要布好“雷”,主动去注册,先把市场占领。
法律外衣
2003 年6 月,贵州省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领到了来之不易的“老干妈”商标注册证书。
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员会在审查“老干妈”商标时认定,“老干妈”首先由商标申请人贵阳老干妈公司使用于其生产的风味食品,在较短时间内畅销全国,“老干妈”已经与申请人及其生产的风味豆豉密切相联,具备了标示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
贵阳老干妈公司于1994 年11 月批量生产以“老干妈”为商品名称的风味豆豉辣酱产品。
1996 年8 月5 日,开始申请商标注册。贵阳老干妈公司“老干妈”商标使用及其申请注册,与湖南某公司仿冒的“老干妈”商标使用及其申请注册,产生了权益之争。这场权益之争,由于涉及到著作、商标在先权、使用优先与注册优先等一系列知识产权的维权问题曾引起法学界、经济界的广泛关注。
2000 年3 月20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湖南某公司停止在所生产的风味豆豉产品上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停止使用侵权的与贵阳“老干妈”企业风味豆鼓产品瓶贴相似的瓶贴,赔偿贵阳“老干妈”企业经济损失费40 万元,并已强制执行。
贵阳老干妈公司“老干妈”的商标注册,将为维护贵阳老干妈产品的合法权益,打击假冒仿冒这一知名商品的行为创造良好的条件。
解析
老干妈“辣椒王国”传奇的背后藏着什么?
一个没有上过一天学,仅会写自己名字的农村妇女,居然在短短的6 年间,创出资产达13 亿的民营企业。陶华碧的成功经验有以下三点值得借鉴:
【一、因势利导地抓住机遇就事半功倍】
“老干妈”名叫陶华碧,出生于贵州省湄潭县一个偏僻的山村。由于家里贫穷,陶华碧从小到大没读过一天书。20 岁那年,她嫁给了206 地质队的一名队员;但没过几年,丈夫就病逝了,扔下了她和两个孩子。为了生存,她不得不去打工和摆地摊。
1989 年,陶华碧用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一点钱,在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的一条街边,用四处捡来的砖头盖起了一间房子,开了个简陋的餐厅,取名“实惠餐厅”,专卖凉粉和冷面。为了佐餐,她特地制作了麻辣酱,专门用来拌凉粉,结果生意十分兴隆。
有一天早晨,陶华碧起床后感到头很晕,就没有去菜市场买辣椒。她想:反正拌凉粉的作料有好几种,缺少麻辣酱也不会耽误生意。谁知,顾客来吃饭时,一听说没有麻辣酱,居然都转身就走。她不禁感到十分困惑:怎么会这样?难道来我这里的顾客并不是喜欢吃凉粉,而是喜欢吃我做的麻辣酱?!难道我这个小店生意兴隆,也是因为有这种麻辣酱的缘故不成?
这件事对陶华碧的触动很大。机敏的她一下就看准了麻辣酱的潜力,从此潜心研究起来。经过几年的反复试制,她制作的麻辣酱风味更加独特了。很多客人吃完凉粉后,又掏出钱来买一点麻辣酱带回去,甚至有人不吃凉粉却专门来买她的麻辣酱。到了后来,她的凉粉生意越来越差,可麻辣酱却做多少都不够卖。她心里又纳闷了:麻辣酱充其量只是一种食品作料,这些人买这么多回去,吃得完吗?
有一天中午,她的麻辣酱卖完后,吃凉粉的客人就一个也没有了。她心里憋得慌,就关上店门,想出去看看别人的生意怎样。她走了10 多家卖凉粉的餐馆和食摊,却发现人家的生意都非常红火。什么原因?天哪,原来就因为这些人做作料的麻辣酱都是从她那里买来的!
顿时,她的肺都要气炸了。
我怎么能喂肥了别人坑了自己呢?第二天,她再也不单独卖麻辣酱了。结果,那些买不到麻辣酱的老板纷纷来求她,还半开玩笑地说:“你既然能做出这么好的麻辣酱,还卖什么凉粉?干脆开家麻辣酱工厂算了!这话一下触动了陶华碧的灵感:是呀,有这么多人爱吃我的麻辣酱,我还卖什么凉粉?趁机开家工厂,我也尝尝当小老板的味道!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陶华碧舍弃了苦心经营多年的餐厅,于1996 年7 月借南明区云关村委会的两间房子,招聘了40 名工人,办起了食品加工厂,专门生产麻辣酱,定名为“老干妈麻辣酱”。让她发愁的是,办厂之初的产量虽然很低,可当地的凉粉店还是消化不了,余下的都要自己出去推销。于是,陶华碧亲自背着麻辣酱,送到各食品商店和各单位食堂进行试销。没想到,效果还真不错,不过一周的时间,那些试销商便纷纷打来电话,让她加倍送货;她派员工加倍送去,竟然很快又脱销了。陶华碧深感意外,却也因此吃了一颗定心丸。
1997 年6 月,“老干妈麻辣酱”经过市场的检验,在贵阳市稳稳地站住了脚,而且有杀出贵阳的势头。精明的陶华碧心想:水深水浅都试出来了,我“老干妈”还怕什么?老话不是说要“趁热打铁”吗?索性,我扩大规模,把工厂办成公司得了!
【二、“感情投资”拥有超强的凝聚力】
1997 年8 月,“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工人一下子扩大到200 多人。此时,对于陶华碧来说,最大的难题并不是生产方面,而是来自管理上的压力。没有规矩哪能成方圆?没有文化怎么上“讲台”?望着越积越多的文件,办着什么都得试探着去做的公司,陶华碧首先想到的是请能人。她按照自己朴素的感情,制定了唯一的择人标准:忠厚老实,吃苦耐劳,能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能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家。可具体该请什么样的能人呢?她想来想去,把自己的长子当作了比较的标准。
在长子李贵山的帮助下,陶华碧终于制定出了公司最原始的、带着浓厚乡土气息的规章制度,宽严并济,奖惩分明。但是,只有长子帮忙,陶华碧还是深感人才不够。于是时隔不久,她又招聘了一个具有本科学历的青年。怎么培养这个人才,又怎么留住这个人才?没有文化的陶华碧却有她自己既朴素又独特的“绝招”。本来,她招聘这个本科生的目的,是想让他当办公室主任,但她却没有马上任命,而是先让他在公司里做杂活,用她的话说:“这是淬火!”然后,她又派他到全国各地去打假、考察市场,这一招用她的话说:“这是磨练!”
半年后,她才任命他作办公室主任。这个人,就是如今“老干妈”公司里的第三号人物王海峰。如何管理好公司越来越多的员工呢?陶华碧又有她另外的同样既朴素又管用的“绝招”:实行管理亲情化,自始至终对员工进行“感情投资”。
最初让长子制定规章制度时,她就把这一招视为最基本的要素。比如:在员工福利待遇的制定上,陶华碧考虑到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员工吃饭难,她决定所有员工一律由公司包吃包住。当“老干妈”公司现今已发展到1300 人,这个规矩仍然没有废止。这么庞大的企业,一直这样实行全员包吃包住,谁敢想,谁又敢做?然而,陶华碧不管花多大的“血本”,却始终坚持了下来。
【三、“诚信”经营是发展的“硬道理”】
公司发展到这个程度后,已经见过了世面的陶华碧,渐渐感觉到自己的“土办法”再也跟不上激烈的竞争形势了,必须与时俱进。她决定来个“他为我用”,“借智借脑”,把别人的现代化管理引进来!
陶华碧把公司的管理人员轮流派往广州、深圳和上海等开放城市,让他们去考察市场,到一些知名企业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她直率地对他们说:“我承认自己‘老土’,但你们别土,企业别土!你们每个人出去后,都帮我拿回一点新东西来!”这一招还真管用,派出去的管理人员陆续回来后,很快就使公司逐步走上了科学化管理的道路。
辣椒业领头羊
老干妈的发展壮大,不仅企业自身不断取得飞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一批上游产业的发展。老干妈如今至少带动了贵州20 万农民增收。
目前,老干妈的日产量达120 万瓶,该公司每天要消耗干辣椒30 吨、菜油80 吨、大豆40 吨,以及花生、大蒜、花椒、生姜等大批农产品。
1997 年,该公司所需干辣椒、菜油、大豆3 种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分别为170 吨、1700吨、154 吨,2005 年的采购量为9490 吨、27075 吨、10200 吨,其中干椒及菜油的使用量占贵州当年干椒、菜油总产量的1/7 和1/3。截至2005 年的8 年间,企业累计采购资金达12.5亿元,按贵州人均耕地面积0.07 公顷的水平,公司解决了126.36 万个农民的农产品销路,人均收入超过1000 元。
老干妈公司的不断壮大,也促进了贵州省辣椒加工业的发展。目前,贵州有大小辣椒调味品企业130 多家,由此形成了一个良性产业链,不仅带动了农户种植辣椒、油菜籽等农作物的积极性和种植面,还带动了玻璃制品、纸箱、印刷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解决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老干妈油辣椒制品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占有约70%的市场份额,行销全球几十个国家。
按照企业的远景规划,将力争在2010 年达到50 亿元的销售额,尽早打造“百亿级”企业,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辣椒行业的领头羊。
走向世界
前进的道路总是曲折的。如果没有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老干妈”公司的不可能有今天的辉煌。贵阳“老干妈”品牌在全国打响之后,湖南“老干妈”、重庆“老干妈”也相继登场叫板,一时间,全国各地竞先后冒出30 多家“老干妈”,真假“美猴王”把国内辣椒制品市场搅得昏天黑地,严重影响了贵阳“老干妈”正牌产品的销售。贵阳“老干妈”一怒之下,将湖南“老干妈”告上法庭,官司一直打到北京,最终赢得了这场品牌保卫战的胜利。
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下,贵阳“老干妈”抢抓发展机遇,内抓管理,外拓市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使综合生产经营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在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该公司不断进取、再接再厉,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2000 年,国家外经贸部赋予了该公司自营进出口权,为“老干妈”系列产品冲出国门,走向世界提供了条件。富有贵阳、贵州特色的“老干妈”系列辣椒产品,红遍全国大江南北,并远销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南非等50 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如博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所说:“在世界各地,只要有华人的地方,就有贵阳’老干妈’”。
目前,贵阳“老干妈”公司正在建设新的生产基地,扩大生产规模。2008 年8 月20 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到该公司调研,鼓励企业要进一步开发新品种,推进产品多样化,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把“老干妈”做成像“康师傅”、“旺旺食品”那样的巨型企业。
“没有党和政府对企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就没有我’老干妈’今天的一切;衷心感谢党、感谢政府。我和全体员工只有倍加努力,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发展,将企业搞得更好,才能对得起党和政府。”陶华碧动情地说。
标准化管理
遵义市是贵州辣椒及菜油的主产区,也是“老干妈”公司和贵州各辣椒调味品企业的主要原料供应基地。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先是在相邻的毕节地区建立金沙县油菜全国标准化示范区,再建立了遵义市绥阳县朝天椒全国标准化示范区,如今示范项目全部取得成功,并辐射两个地区的辣椒与油菜种植。2005 年,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该市建立了5 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包括花溪、乌当区的优质辣椒。通过标准化的辣椒种植,为贵州各辣椒调味品企业所需优质原材料的提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贵州的辣椒调味品企业绝大部分属私营企业,基础质量管理水平普遍不高,因此,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计量体系尤为重要。2005 年初,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帮扶企业时发现,“老干妈”公司的计量体系不是十分完善,每瓶调味品多装了7~8 克,按当时日产80 万瓶计算,公司每年因此将损失近500 万元。经过质监专业人员的指导,这一计量偏差得到了及时纠正,使企业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诚信”经营
公司发展到这个程度后,已经见过了世面的陶华碧,渐渐感觉到自己的“土办法”再也跟上激烈的竞争形势了,必须与时俱进。怎么个“俱进”法呢?她想:自己虽然没多少知识,可天下有知识的人多呀!毛主席不是说过吗?“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我就来个“他为我用”,“借智借脑”,把别人的现代化管理引进来!
打定了主意,陶华碧就把公司的管理人员轮流派往广州、深圳和上海等开放城市,让他们去考察市场,到一些知名企业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她直率地对他们说:“我承认自己‘老土’,但你们别土,企业别土!你们每个人出去后,都帮我拿回一点新东西来!”这一招还真管用,派出去的管理人员陆续回来后,很快就使公司逐步走上了科学化管理的道路。
当公司走上正规化后,长期呕心沥血的陶华碧终于感到心真的有些累了。每当看到同龄的老太太们坐在树荫下,抱着孙子相互拉着家常,她就羡慕得不得了,恨不得马上加入她们的行列。有一天晚上,她情不自禁地拿着一个小凳子,走到了老太太们中间。她们看见她来了,顿时就把话题转到了她身上,问她:“你赚了那么多钱,几辈子都花不完,还这样拼命干什么?”陶华碧一听,顿时愣了,真的不知该如何回答。那天回家后,她躺在床上仍在思考这一问题,几乎彻夜未眠。第二天,正赶上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按着会前的安排,作为董事长的她要给员工们讲一讲当前的经济形式,如何应对“入世”后的挑战,然后具体工作指标由副总经理下达。会前,长子李贵山就为她拟了一份讲话稿,一遍遍地读给她听。她的记忆力非常好,听了几遍后就能几乎一字不拉地背下来。但在会上讲话时,她突然想起昨夜那些老太太向她提出的问题。她心里忍不住一阵感慨,马上转换话题说:“昨晚,几个老太太问我:‘你有那么多钱,还拼命干什么?’我想了一宿,也没有想出个结果来。看到你们,我现在有了答案:企业我带不走,品牌我也带不走。毛主席说过,未来是你们的。我一想呀,我这么拼命,原来是在给你们打工哩!你们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为了你们自己,你们更要好好干呀!”听到这,所有人都一愣,掌声随即响彻起来。
感情,感情就是凝聚力,感情有时甚至就是生产力!凭着最朴素的感情,凭着企业家最精明的直觉,陶华碧悟出了这种道理。她乐了,也开心地笑了:原来,“老干妈”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地做好做大,就是全凭着感情的凝聚力;原来,最初的那套土得掉渣的关心每个员工的原始的规章制度,哪怕企业如今现代化了,依然是“安身立命”之本啊!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老干妈”的品牌广为人知。但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商品好了,假冒的就出来了。一时间,全国各地的市场上,竟然每年都有50 多种假冒的“老干妈”!这是陶华碧最为头痛的事,她终于对这事不再“讲感情”了,开始花大力气打假。她派人四处卧底调查,但假冒的“老干妈”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她大声疾呼:“我才是真正的‘老干妈’!”但湖南的一家“老干妈”却继续我行我素。陶华碧这次犯犟了,她不依不饶地与湖南这家“老干妈”打起了官司,一打就是3 年!最终,陶华碧的“老干妈”终于打败了湖南的“老干妈”。这一回,陶华碧吃一堑长了一智;2003 年5 月,她的“老干妈”获得了国家商标局的注册证书。
如今,“老干妈”公司累计产值已达13 亿,每年纳税1.8 亿,名列中国私营企业50 强排行榜的第5 名。陶华碧这个没上过一天学的农村“老太太”,把一个民营公司办到这种程度,创造了新时代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童话。她的成功,令人叹为观止;而她的成功之道,更值得当今无论学历多么高的人们反思和借鉴!
做老板先做人
最早卖米豆腐的时候,她也没得欠过一分钱的税。每月月初,她都从龙洞堡走路到油榨街去缴税。“不缴税,人家查起来拿不出税票咋个办?”
2001 年,有一家玻璃制品厂给“老干妈”公司提供了800 件包装瓶。不料,这批包装瓶产品封口不严,一些对手企业马上利用这事攻击“老干妈”。公司管理人员建议,“可能只是个别瓶子封口不严,把货追回重新封口就行了。”陶华碧却果断决定追回后全部当众销毁,一瓶不漏。“钱是一张纸,名声最重要,做老板首先要会做人。坑人骗人,人家口水都要把你淹死。”
这一年,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陶华碧准备再建一处厂房。当时,公司大部分资金都压在原材料上,她便准备向政府贷一部分款。南明区委很重视,立即协调建行给她贷款。协调好以后,区委办给她打来电话,让她到区委洽谈此事。她很高兴地带上会计来到区委,乘电梯到区长办公室所在的三楼。因为电梯很旧,门已经坏了,陶华碧走出电梯时,一不小心被电梯门挂住了衣服,她一下子跌倒在地。
陶华碧爬起来后,随行人员以为她要发恼,谁知她却说:“你们看,政府也很困难,电梯都这么烂,我们不贷了。”随行人员对她在这一瞬间就做出的这个重大决定感到十分惊讶,还以为她是在开玩笑。她却叹了一口气,说:“贷款,就是向政府借钱,给国家添麻烦。真不贷了,我们回去。”
这件事,很快就被看到、听到的人“泄露”,传播开来。传来传去,政府官员和许多企业家却并不把这看作笑话,反而说:“‘老干妈’真是通情达理,跟这样讲感情的人打交道,才放心!”
员工的“老干妈”
最初让儿子制定规章制度时,陶华碧就把“管理亲情化”视为最基本的要素。比如:在员工福利待遇的制定上,陶华碧考虑到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员工吃饭难,她决定所有员工一律由公司包吃包住。“老干妈”公司现今已发展到1300 人,这个规矩仍然没有废止。公司里有一个厨师来自农村,父母早丧,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弟弟,可他爱喝酒抽烟,每月1000 多元的工资,几乎都被他花掉了。陶华碧得知这一情况后,很是担心。有一天下班后,她专门请这个厨师到酒店喝酒。酒桌上,她对他说:“今天你想喝什么酒就要什么酒,想喝多少就喝多少。但是,从明天开始,你要戒酒戒烟。你要让两个弟弟去读书,千万别像我一样一个大字不识。”这番话让这个厨师当即表示戒酒戒烟。但陶华碧还是不放心,她只让他每月留200 元的零花钱,其余的钱则由她替他保管,什么时候他弟弟上学要用钱时,再从她那里支取。
公司1300 多名员工,她能叫出60%的人名,并记住了其中许多人的生日;每个员工结婚时,她必定要亲自当证婚人。
在陶华碧的公司里,没有人叫她董事长,全都喊她“老干妈”。
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陶华碧渐渐感觉到自己的许多“土办法”已经用不上了。她想:自己虽然没多少知识,可天下有知识的人多呀!我就来个“他为我用”,“借智借脑”,把别人的现代化管理引进来!
打定了主意,她就把公司的管理人员轮流派往广州、深圳和上海等开放城市,让他们去考察市场,到一些知名企业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她直率地对他们说:“我承认自己‘老土’,但你们别土,企业别土!你们每个人出去后,都帮我拿回一点新东西来!”
多年的打拼劳累,陶华碧终于感到心有点累了。每当看到同龄的老太太们坐在树荫下,抱着孙子相互拉着家常,她就羡慕得不得了。有一天晚上,她情不自禁地拿着一个小凳子,走到了老太太们中间。她们看见她来了,顿时就把话题转到了她身上,问她:“你赚了那么多钱,几辈子都花不完,还这样拼命干什么?”陶华碧一听,顿时愣了,不知该如何回答。
那天回家后,她躺在床上,几乎彻夜未眠。
第二天,正赶上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会前,儿子就为她拟了一份讲话稿,一遍遍地读给她听。她听了几遍后就能几乎一字不拉地背下来。但在会上讲话时,她突然想起昨夜那些老太太向她提出的问题,心里忍不住一阵感慨,马上转换话题说:“昨晚,几个老太太问我:‘你有那么多钱,还那么拼命干什么?’我想了一宿,也没有想出个结果来。看到你们,我现在有了答案:企业我带不走,品牌我也带不走。
毛主席说过,未来是你们的。我一想呀,我这么拼命,原来是在给你们打工哩!你们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为了你们自己,你们更要好好干!”听到这里,所有人都一愣,随即响起热烈的掌声。
最本色董事长
陶华碧至今没有什么个人爱好,心思都用在公司的发展上,晚上经常就睡在厂子里。她说:“听不见瓶瓶罐罐的响动,我睡不好。”
一位香港客商来“老干妈”公司考察,他对陶华碧十分敬佩,拿出自己的名片想和她交换。没想到,陶华碧却说:“对不起,我不用名片。”那位客商很是吃惊,接着感叹起来:“您是我见过的惟一没有名片的董事长。”
陶华碧微微一笑,她自信地想:全国各地,能吃辣椒的人有几个没吃过“老干妈麻辣酱”“老干妈”不就是我最好的名片吗?
诚信陶华碧
“老干妈公司有今天的成就,除了自身的艰苦奋斗外,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老干妈公司发展壮大了,就要回报社会,让群众受惠。”在企业创立之初,陶华碧就把自己的事业与社会的发展、民企的责任紧密结合到一起。老干妈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在对消费者的诚信中。
“产品一定要足量给顾客,不讲诚信就是自砸招牌。”这是陶华碧时常告诫员工的一句话。
2001 年,一家玻璃制品厂向老干妈公司提供了一批质量不过关的包装瓶,使产品封口不严而导致漏油。公司有的管理人员就建议:“可能只是个别瓶子封口不严,把封口不严的货追回重新封口就行了,全部追回,损失太大,30 万瓶啊!”但陶华碧作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将所有涉及产品追回后全部当众销毁!老干妈公司为此损失了120 多万元,却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做生意首先要学会做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坑人骗人的事做不长,咱们千万不能干那种事啊。”陶华碧说。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对消费者负责,陶华碧甚至宁愿辜负亲情。有一次,陶华碧的亲妹妹从遵义湄潭县拉了一车辣椒来到厂里,打算销售给老干妈公司。但经过质量检验,某项指标不符合用料标准,陶华碧当即要求原车退回。妹妹对姐姐的“不近亲情”实在难以理解,哭着将一车辣椒拉回了湄潭。为此,姐妹俩10 多年没有说过话。
老干妈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在对国家的不欺不瞒中。
“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只有国家富,个人才会富。”陶华碧说:“不管公司经营状况如何,该上交国家的,我们从来不少一分一厘。”该公司2007 年实现产值13.5 亿元,上缴税收1.8 亿元。多年来,老干妈公司被各级各部门授予“纳税大户”、“纳税突出贡献企业”等称号。在2003 年元月召开的贵阳市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暨表彰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对老干妈公司进行了重奖。老干妈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在慷慨解囊、无私奉献之中。
土法管理
“老干妈”名叫陶华碧,出生于贵州省湄潭县一个偏僻的山村。年轻时,丈夫就病逝了,扔下了她和两个孩子。“老干妈”不识字没文化,却创出了十亿规模的大企业。她有什么经营管理窍门呢?为了生计,1989 年,陶华碧在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的一条街边,专卖凉粉和冷面。为了赢得顾客,她特地制作了专门拌凉粉的麻辣酱,生意十分兴隆。有顾客告诉她,来这里吃凉粉主要是因为麻辣酱好吃。没有文化的陶华碧头脑十分灵活。她想,何不生产麻辣酱呢。1996 年7 月,她借南明区云关村委会的两间房子,招聘了40 名工人,办厂专门生产“老干妈”麻辣酱。
1997 年8 月,“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工人一下子扩大到200 多人。小工厂扩大成公司后,陶华碧苦于自己没上过学,觉得有点力不从心。此时,从部队转业到地质队的长子李贵山辞职回来帮她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长子李贵山加盟后,陶华碧也想为公司建章立制。别的企业制定许多规章制度,都是为了防止员工消极怠工、偷工减料,防止员工对企业不忠诚。可陶华碧深知:靠自己和长子那点文化,整不出这么多“高级玩意儿”来。但是,在对内管理上,她也有自己的土办法:实行亲情化管理!即自始至终对员工进行“感情投资”,讲真情,真得每个员工觉得不拼命干活就对不起她,真得有一个员工背叛她就会被其他员工臭骂!
最初让李贵山制定自己的“土政策”时,她就把“讲感情”视为最基本的要素。比如:在员工福利待遇的制定上,考虑到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员工吃饭难,她决定所有员工一律由公司包吃包住。如今,公司已经发展到2000 多人,这个规矩仍然没有废止。2000 多名员工中,陶华碧能叫出60%的名字,并记住了其中许多人的生日,每个员工的生日到了,都能收到她送的礼物和一碗长寿面加两个荷包蛋;每个员工结婚时,她必定要亲自当证婚人;每当有员工出差,她还总是像老妈妈送儿女远行一样,亲手为他们煮上几个鸡蛋。
真情,让陶华碧在自己的企业拥有了“亲妈妈”一样的感召力,使公司的员工们拧成一股绳,为“老干妈麻辣酱”的迅速发展拼搏起来。
凭着真情与诚信,陶华碧在同行中赢得了广泛的信誉,企业不断壮大,品牌广为人知,利润逐年增加。到2006 年,“老干妈”年产值上升到12.8 亿元,上缴税金1.6 亿元,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老干妈油辣椒制品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占有约70%的市场份额,远销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20 多个国家和地区。
附件
一、“老干妈”陶华碧:把5块钱生意做成25亿
http://www.chinanews.com.cn/cj/news/2009/11-30/1991811.shtml
二、陶华碧:从路边摊到辣椒王国的传奇路
http://china.toocle.com/cbna/item/2009-07-06/4672187.html
三、陶华碧,只识3个字地25亿身家老板
http://www.chinahrd.net/zhi_sk/jt_page.asp?articleID=180830
四、【商界木兰】陶华碧:百炼“老干妈”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317/17587583212.shtml
五、陶华碧“老干妈”创业记
http://www.sxcate.com/news.php?id=3355
六、老干妈陶华碧:神奇的中国老太太
http://www.cnr.cn/guizhou/qy/qyj/200908/t20090806_505422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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